医疗差错要做鉴定吗-陈七香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医疗纠纷

医疗差错是否需要做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绝对必要,但多数情况下鉴定是明确责任的关键步骤。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无需做鉴定的情况

  1. 事实清晰,过错明显:当医疗差错的事实非常清晰,过错行为显而易见,且医患双方对过错及责任承担无争议时,无需进行鉴定。例如,手术过程中医生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种错误直接且明显,无需专业鉴定即可判断存在医疗过错。

  2. 双方协商一致:若医患双方能够就医疗差错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此时也无需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种情况下,医院可能承认其医疗行为存在不当,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患者也接受这一解决方案。

  3. 行政调解成功: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介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若双方能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样无需进行过错鉴定。

二、需要做鉴定的情况

  1. 诉讼中判断责任: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成为核心争议点。由于这些问题专业性强,法官通常需借助医疗过错鉴定来认定事实、划分责任。例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往往会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2. 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若医患双方在协商或调解过程中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通过医疗过错鉴定明确责任有助于推动纠纷的解决。例如,医患双方对医疗差错导致的损害后果存在争议,患者认为损害后果严重,而医院认为损害后果轻微,此时通过鉴定可以明确损害后果的具体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3. 涉及复杂医学问题:当医疗差错涉及复杂的医学问题时,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等,非专业人士难以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此时,通过专业的医疗过错鉴定,可以借助医学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从而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三、鉴定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鉴定原则:

    • 医学判断法则:医护人员如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即使发生医疗事故也不承担责任。
    • 可尊重的少数法则:不能因多数人同意某种治疗方法就肯定其完全正确,也不能因少数人认可而让该少数人承担责任。只要治疗方法不违反专业标准,就不能认定有过错。
    • 最佳判断法则: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高于行业标准,且明知一般标准所要求的方法具有不合理危险性时,对其注意义务的要求应更高。
    • 允许风险法则:当新医疗方法能产生治疗效果但伴随副作用时,在判断医方过错时应考虑允许风险法则的适用。

四、鉴定流程与注意事项

  • 鉴定流程:

    • 申请鉴定:医患双方或一方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 提交材料:医患双方需提交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材料,如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
    • 组成鉴定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由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 出具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整个诊疗过程,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作出鉴定结论。
  • 注意事项:

    • 选择正规鉴定机构: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 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医患双方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或伪造证据。
    • 尊重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医患双方应尊重鉴定结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结来说,医疗差错是否需要做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事实清晰、过错明显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能无需鉴定;而在诉讼中判断责任、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涉及复杂医学问题时,则通常需要进行鉴定。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