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92条规定的内容-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5-04-26 劳动纠纷

您提到的“劳动法第92条”可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并没有直接对应第92条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其内容规定如下:

  1. 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 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3. 连带赔偿责任:

    •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条款旨在规范劳务派遣业务,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管,防止其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同时,规定连带责任,确保被派遣劳动者在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