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是关于资敌罪的规定。具体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条法律主要规定了资敌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在战时,如果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就构成了资敌罪。根据情节的轻重,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最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较轻的也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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