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成年了有精神问题父母还是监护人吗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且因此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确实需要监护人来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管理其财产。这是法律为了保障这类特殊人群的权益而设定的制度。
关于监护人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范围及顺序如下:
配偶:在大多数情况下,配偶是首选的监护人,因为配偶与病人有着最亲密的关系,且通常具备照顾病人的能力和意愿。
父母:如果配偶无法担任监护人,或者病人未婚、离婚等情况下,父母则成为下一顺序的监护人。但您提到的情况是病人已经成年,且问题聚焦在父母是否仍是监护人上。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即使病人成年,如果其因精神疾病无法自理,父母在有能力且愿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担任监护人。不过,这并非绝对,因为还需要考虑其他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的意愿和能力。
成年子女:如果父母无法或不愿担任监护人,成年子女则成为下一顺序的监护人。
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他们具备照顾病人的能力和意愿,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如果上述人员都无法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在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在没有上述规定监护人的情况下,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将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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