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被矫正人员如果自己姨娘去世了是否可以回去”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罪犯离监探亲或特许离监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一般的监狱管理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对象通常是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的,这并不直接包括姨娘。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罪犯符合特许离监的条件,是有可能获得离监回家处理紧急事务的批准的。
具体来说,如果罪犯剩余刑期在10年以下,且改造表现较好,同时其姨娘去世属于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情况,那么罪犯或其亲属可以向监狱提出特许离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姨娘死亡证明,以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罪犯将被特许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相关事务,但特许离监的时间通常为1天,且监狱会派干警押解并予以严密监管。
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被矫正人员(即罪犯)的姨娘去世,且该罪犯符合上述特许离监的条件,那么他是有可能获得批准离监回家处理的。但具体是否批准,还需要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和审批程序来决定。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