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是牵连犯吗-王晴律师|法行宝
2025-11-21 刑事辩护

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牵连犯,但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然构成牵连犯。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牵连犯的定义与特征

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个犯罪,作为该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的情况。其特征在于:

  1. 存在两个以上的独立犯罪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且每个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
  2. 数个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内在联系。
  3. 触犯数个罪名:即行为人因实施数个行为而触犯了不同的罪名。

受贿罪与微私枉法罪的关系分析

  1. 独立犯罪行为:
    •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两者各自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可以独立成罪。

  1. 牵连关系的判断:

    • 手段与目的关系: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这种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如故意包庇有罪的人不使他受追诉),则受贿行为与徇私枉法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 并非所有情况都构成牵连犯:然而,并非所有受贿行为与微私枉法行为之间都存在这种牵连关系。例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的利益不构成徇私枉法罪(如只是为行贿人提供一般性的帮助),则两者之间不构成牵连犯。
  2. 法律后果与处理原则:

    • 构成牵连犯时的处理:如果受贿罪与微私枉法罪构成牵连犯,根据刑法理论,通常按照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处理,即比较两罪的法定刑,选择较重的罪名进行处罚。但具体处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 不构成牵连犯时的处理:如果两者不构成牵连犯,则应分别以受贿罪和微私枉法罪定罪处罚,实行数罪并罚。

实例说明

假设某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乙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包庇乙的犯罪行为,不使其受追诉。在此情况下,甲的行为既构成受贿罪,又构成微私枉法罪,且两者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因此构成牵连犯。

但如果甲收受乙的贿赂后,只是为乙提供了一些一般性的帮助(如介绍业务、提供咨询等),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乙谋取不正当利益,则甲的行为虽构成受贿罪,但不构成微私枉法罪,两者之间不构成牵连犯。

综上所述,受贿罪和微私枉法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牵连犯,但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然构成牵连犯。具体是否构成牵连犯,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