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累犯是否可以保外就医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它主要适用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的罪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都可以保外就医。
对于累犯而言,他们因为之前的犯罪行为已经受到过法律的制裁,再次犯罪后,法律对他们的监管和处罚会更加严格。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于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如果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如果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即使罪犯患有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疾病,但如果他们具有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继续危害社会、自伤自残、不配合治疗等,那么他们也是不得保外就医的。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曹某某虽然患有多种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但他在故意伤害案诉讼期间拒不认罪悔罪,未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且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多次当众扬言报复社会,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因此,法院最终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综上所述,累犯是否可以保外就医,需要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原判刑期、疾病情况以及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如果累犯符合相关条件且没有社会危险性,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但如果他们不符合条件或者具有社会危险性,那么他们将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