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遗嘱上子女也签字了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遗嘱的订立形式和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遗嘱的效力并不单纯取决于子女是否签字,而是要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的,那么这份遗嘱在形式上就是有效的,子女是否签字并不影响其效力。然而,如果遗嘱并非遗嘱人亲自书写,而是由他人代写,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代书遗嘱必须满足的形式要件。如果子女作为继承人参与了遗嘱的代写过程,并且没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在场,那么这份遗嘱就可能因为不符合形式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为例,老杨夫妇由大儿子代写遗嘱,且并无见证人在场,因此这份代写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形式要件,应被认定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的分割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如果遗嘱上子女也签字了,但这份遗嘱是代写的且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在场,那么这份遗嘱可能是无效的。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