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承揽自己单位的工程,是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可能的刑事追责。
纪律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包括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此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政务处分。
可能构成的刑事责任:
- 受贿罪: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承揽工程的过程中存在受贿行为,将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处罚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滥用职权罪:若公职人员在承揽工程的过程中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事务,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其他相关罪名:如串通投标罪、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等,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于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工程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谋取私利。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处理,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