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监外执行的人再进去服刑-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刑事辩护

让监外执行的人员重新收监执行刑罚,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决定或人为操控的过程,而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进行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监外执行的基本概念

监外执行是法律赋予特定罪犯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它适用于那些因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等),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这种执行方式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改正错误。

二、重新收监的情形

要让监外执行的人员重新收监,必须基于以下法定情形之一:

  1. 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 如果在交付执行前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罪犯原本就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或者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了监外执行,那么应当及时收监。
  2. 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

    • 监外执行人员在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如果他们出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或其他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将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3. 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

    • 当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形(如严重疾病治愈、哺乳期满等)消失,且罪犯刑期尚未届满时,应当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4. 发现漏罪或再犯新罪:

    • 在监外执行期间,如果发现罪犯还有未被判决的其他罪行(漏罪),或者又犯了新的罪行(再犯新罪),且这些罪行经过法院审理后被认定有罪,那么原判决的监外执行将被撤销,新判决的刑罚将与原判决的剩余刑期合并执行或数罪并罚。

三、重新收监的程序

  1. 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 以社区矫正对象为例,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在发现监外执行人员有上述情形之一时,会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并将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报送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
  2. 作出收监决定:

    • 决定机关(如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在收到收监执行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监狱,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3. 执行收监:

    • 公安机关、监狱在收到收监决定书后,将依法及时将罪犯收监执行。

四、公民的监督与举报权利

作为公民或相关人员,如果您发现监外执行人员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您有权向相关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或反映情况。这些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收监执行。

五、结论

让监外执行的人员重新收监坐牢并非简单决策,而是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正稳定。因此,我们应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您有任何关于监外执行或法律程序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