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补偿按地方暂行政策补偿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地方暂行政策符合上位法规定且程序合法时,补偿合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地方暂行政策在补偿标准、程序等方面未低于《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标准(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且政策制定程序符合《立法法》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要求(如经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则该补偿行为合法。例如,某省制定的暂行政策明确补偿标准不低于周边类似地块的市场评估价,且通过听证程序征求农民意见,此类政策具有合法性。
地方暂行政策违反上位法或程序违法时,补偿不合法
若地方暂行政策存在以下情形,则补偿行为违法:
建议:
如有具体案例或政策文本,可进一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为您分析合法性及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