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仍拖欠工资,滞纳金(或称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裁决书明确约定了滞纳金标准
若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写明“逾期不支付工资的,按每日X%支付滞纳金”(例如每日0.05%),则直接按裁决书约定的标准计算。
示例:裁决书要求10日内支付工资5万元,逾期按日0.1%支付滞纳金。若逾期20天,则滞纳金=5万×0.1%×20=1000元。
2. 若裁决书未约定滞纳金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若用人单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为:
3. 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裁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用人单位既不支付工资也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并强制计算上述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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