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裁决书拖欠工资不给的滞纳金怎么算-孟凡永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劳动纠纷

裁决书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仍拖欠工资,滞纳金(或称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裁决书明确约定了滞纳金标准

若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写明“逾期不支付工资的,按每日X%支付滞纳金”(例如每日0.05%),则直接按裁决书约定的标准计算。
示例:裁决书要求10日内支付工资5万元,逾期按日0.1%支付滞纳金。若逾期20天,则滞纳金=5万×0.1%×20=1000元。

2. 若裁决书未约定滞纳金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若用人单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为:

  • 基础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现通常为LPR利率);
  • 加倍部分:在基础利息上加一倍(即总利息=基础利息×2)。
    示例:裁决书要求2023年1月1日支付工资3万元,用人单位于2023年3月1日支付,逾期60天。若同期LPR为3.65%,则:
  • 基础利息=3万×3.65%÷365×60≈180元;
  • 加倍利息=180元×2=360元;
  • 总滞纳金=360元。

3. 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裁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用人单位既不支付工资也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并强制计算上述滞纳金。

⚠️ 关键提醒

  • 滞纳金从裁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 若对计算方式有争议,可要求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明确金额;
  • 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在裁决生效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避免用人单位转移财产。

如有具体裁决书内容或金额疑问,可直接提供细节,我会进一步为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