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在合同到期续租问题上,没有法定强制义务必须促成续签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履行不同责任。以下从法律义务、合同约定、职业规范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层面:无强制促成续签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中介的法定义务集中在如实报告义务(第962条)和忠实义务(第963条),即需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但法律未规定中介有义务“必须促成续签”,续签与否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自主协商范围,中介仅能协助传递信息、协调沟通。
例外情形:若中介在合同中明确承诺“保证续签成功”或“未续签则退还中介费”,则需按约定履行;否则,中介无需承担续签失败的法律责任。
2. 合同约定:需以书面条款为准
若委托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中介的续签义务(例如“中介应协助双方完成续签手续”),则中介需按合同履行;若未约定,则中介仅需完成初始居间服务(如促成首次租赁合同签订)即可。
建议:委托人可要求中介在合同中补充续签服务的具体内容(如服务期限、费用标准),避免口头承诺无依据。
3. 职业规范:需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1条,中介人员应“如实告知委托人相关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在续租场景中,中介需:
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如隐瞒出租方涨价要求、拖延传递续租意向),委托人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要求中介赔偿损失(如因中介过错导致额外租房成本)。
总结建议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纠纷细节,可进一步向我提供,我会结合条款内容为您分析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