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开标后发现有2家串标,不必然导致流标,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串标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若已查实2家串标,其投标文件应被否决,但剩余有效投标人数量仍可能满足法定要求。
是否流标的判断标准
招标人的处理权限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开标阶段发现串标行为后,有权否决相关投标,并决定是否继续评标或流标。若选择继续,需确保剩余投标有效且符合程序公平性。
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分析(如招标文件具体条款、串标证据充分性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