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15天只交了五险没有一金吗合法吗-晏小利律师|法行宝
2025-11-06 劳动纠纷

结论:试用期15天只交五险不交一金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缴纳公积金条件,则不合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且需按月足额缴存。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15天时未缴纳公积金,已违反上述规定。即使试用期较短,只要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即负有缴纳义务。

  2. 若用人单位不符合缴纳公积金的法定条件,则可能合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仅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需缴纳公积金。若用人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强制缴纳主体,则无需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但此类情况需结合用人单位性质具体判断,实践中较少见。

补充说明:

  • 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义务由《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试用期15天未缴纳五险同样违法,但用户问题中已明确“交了五险”,故此处不再展开。
  • 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转正”为由拒绝缴纳公积金,该理由不成立。公积金缴纳与劳动关系存续状态直接相关,与是否转正无关。

建议:
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