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佣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申报工伤认定吗-董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5-11-0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被雇佣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否可申报工伤认定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地区政策。不过,我可以根据一些普遍的原则和具体案例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普遍原则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疾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它并未明确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特别是对于那些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在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通常需要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接下来,我结合一个具体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在这个案例中,一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某保洁公司工作,并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尽管他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社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该务工农民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予以认定为工伤。这一认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此外,我还注意到一些地区性的政策规定。例如,上海市就出台了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不超过65周岁)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参保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被雇佣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如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下,是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的。不过,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报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