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连带责任中,若一方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仍可对未进入破产程序的另一方申请执行。以下是具体分析:
连带责任的独立性
根据《民法典》第178条,连带责任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义务,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责任人履行全部债务。即使一方破产,其他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不因其中一方破产而免除,债权人仍有权向未破产方主张权利。
破产程序对执行的影响
实务操作建议
示例:A、B为连带债务人,A破产时,债权人可要求B偿还全部债务。B履行后,若A在破产程序中分配到财产,B可向A的破产管理人申报追偿权。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提供信息,我将为您分析执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