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收一个点(即额外收取1%的税点)是不合法的。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这意味着,商家必须按照实际交易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无权额外收取税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包括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额外收取税点并虚增发票金额,将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二、行为分析
额外收费的不合理性:在商业交易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已包含应缴纳的税款。商家额外收取税点,实际上是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这是不合理的。
破坏税收征管秩序:商家额外收取税点的行为会打乱正常的税收计算和征收体系,导致国家税收不能按照法定标准足额征收,进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能力。
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所支付的价款已包含税款,额外收取税点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三、我的观点
开发票时额外收取税点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和税法规定,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税收公平原则。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权拒绝支付并要求商家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发票。如果商家坚持收取税点,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税收秩序。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