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摩托车追尾逃逸找不到车主,交警又不开具事故责任书怎么办”这一问题,我理解您的核心诉求是希望了解在此类情况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并推动事故处理进程。以下是分情况说明及建议:
1. 关于交警不开具事故责任书的问题
-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交警未依法出具,您有权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请复核。
- 操作建议:
- 书面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并保留送达回执或邮寄凭证;
- 若交警以“找不到逃逸方”为由拖延,可强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调查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关于逃逸方找不到的处理方式
- 法律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方需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
- 操作建议:
- 向交警提供线索:如逃逸车辆特征、行驶方向、监控录像等,协助侦破;
-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若您或乘客受伤且逃逸方未赔偿,可向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医疗费;
- 提起民事诉讼: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逃逸事实的文书),向法院起诉逃逸方及保险公司(若车辆投保交强险),要求赔偿损失。
3. 若交警仍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向交警部门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 行政诉讼:若复议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交警部门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
- 检察监督:向当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推动刑事追责(若逃逸构成犯罪)。
4. 实务提醒
- 保留证据: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医疗记录等;
- 及时报案:事故后立即报警,并要求交警出具《接警回执》;
- 咨询专业意见:若涉及复杂赔偿或程序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
总结:您可通过书面催告、投诉复核推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积极协助查找逃逸方,并依法申请救助基金或提起诉讼。若需进一步协助,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