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费一般谁承担才合理-苏湖城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仓储费的承担问题,这通常取决于仓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仓储费是由存货人来承担的。这是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即存货人使用保管人的仓储服务,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储存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且存货人未按照约定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或提供有关资料,导致保管人产生额外费用的,这些费用应当由存货人负担。这是因为存货人未履行其告知义务,给保管人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和成本。

另外,如果仓储合同中对储存期限、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等有特别约定,而保管人或存货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导致产生额外仓储费的,也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费用的承担方。例如,如果存货人逾期提取仓储物,按照合同约定可能需要加收仓储费。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仓储费承担问题,如政府储备粮的保管费。根据《平果市储备粮保管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政府储备粮的保管费通常是由本级财政根据核定的标准向储备粮承储企业支出的。这种情况下,仓储费的承担方与一般的仓储合同有所不同,它更多地涉及到政府财政和储备粮管理政策。

综上所述,仓储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仓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仓储费由存货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存货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涉及政府储备粮等,仓储费的承担方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仓储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仓储费的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