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学期间,监护人是否还有监护责任”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责任并不因儿童年龄达到18周岁而自动终止。特别是在儿童仍在学校接受教育,尤其是全日制教育的情况下,监护人的责任依然存在且重要。
以昆明市为例,根据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我们可以获取以下关键信息:
保障对象范围:该通知明确指出,保障对象包含昆明市0-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时,对于已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本科、专科就读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也参照执行相关保障政策。这意味着,即使儿童已满18周岁,只要他们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就仍然被视为需要保障的对象。
监护责任:虽然通知中没有直接提及“监护责任”这一法律术语,但从其强调的“着力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看出,监护责任是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已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他们的生活、学习等方面仍然需要监护人的关心和支持。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会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儿童及其家庭情况的变化。对于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他们会采取多种方式(如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沟通)来确保儿童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监护。
综上所述,即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满18周岁且仍在上学期间,他们的监护人仍然负有监护责任。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法律层面,也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对儿童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上。因此,监护人应继续履行其监护职责,确保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并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