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如何书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10-15 劳动纠纷

在人民调解中,若需书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内容,核心结论是应确保调解文书或相关材料中明确、具体且合法地体现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事实。具体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阐述:

  1. 明确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要素:

    • 在调解文书中,应首先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以确保身份明确无误。
    • 详细描述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包括签订时间、地点、合同期限(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这些信息是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2. 引用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据:

    • 若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调解文书中直接引用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 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可通过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在调解文书中,应简要概述这些证据的内容及其证明力。
  3. 描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事实:

    • 详细描述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履行情况,包括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双方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实等。这些事实有助于进一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4. 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 在书写调解文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解程序的规定,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调解文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体现其真实性和自愿性。

示例表述: “经调解,双方确认如下事实: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乙方在甲方处担任XX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XX,工作时间为XX,劳动报酬为每月XX元。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已按约定提供劳动,甲方已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现双方因XX事项发生争议,经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