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时不允许对方卖房的申请,本质上是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或限制处分措施,需通过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如下:
一、申请书核心要素
二、分情况处理建议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若法院已立案执行,可直接向执行法官提交《限制处分申请书》,重点说明:
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但担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需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至审理法院,并附担保(如保险公司保函)。重点说明:
三、申请书模板(执行阶段)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限制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的转让、抵押、租赁等处分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XX万元。该文书已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经查询,被申请人名下仅有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X),若允许其处分该房产,将导致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限制该房产处分,以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证据清单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四、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可直接向我提供信息,我会协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