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五保户老人是否需要甥女做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老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安徽省《关于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包括五保户老人),在选择监护人时,应考虑到监护人在老人发生重大疾病时必须提供护理服务、承担善后的一切费用和丧事安葬义务。因此,不推荐年龄高于或接近分散供养对象的亲属作为监护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甥女或其他晚辈不能成为监护人,只要他们具备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的选择有一定的顺序和条件。具体来说,可以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这意味着,如果甥女愿意并具备监护能力,且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同意,她是可以成为五保户老人的监护人的。
最后,如果对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指定。
综上所述,五保户老人是否需要甥女做监护人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取决于老人的具体情况、甥女的监护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甥女愿意并具备监护能力,且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同意,她是可以成为监护人的。如果存在争议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