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退还也算吗-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刑事辩护

行贿后退还财物,仍可能构成行贿罪,但退还情节会影响量刑。以下从法律认定、量刑影响、实务处理三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认定:行贿罪是行为犯,退还不影响定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贿罪。该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行贿行为(给予财物),且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犯罪即告成立。
关键点:

  1. 行贿行为完成即既遂:无论财物是否被接受、是否退还,只要行贿人将财物交付给国家工作人员,就构成行贿罪既遂。
  2. 退还不影响定罪:即使事后退还行贿款,也不能否定行贿行为的违法性。例如,甲为承揽工程向官员乙行贿10万元,乙收下后甲因担心被查又退还,甲仍构成行贿罪。

二、量刑影响:退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虽然退还不影响定罪,但司法实践中会将其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被追诉前主动退还:行贿人在被司法机关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并退还行贿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或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示例: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官员丁行贿50万元,丁未收受前丙主动撤回并退还,丙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 被追诉后退还:若在司法机关立案后或追诉过程中退还,不影响行贿罪成立,但量刑时可酌情从轻。

三、实务处理:退还时间、主观恶性是核心考量

司法机关在认定时,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1. 退还时间:
    • 案发前主动退还:主观恶性小,更易获得从宽处理。
    • 案发后被动退还:可能被认定为“迫于压力退还”,从宽幅度较小。
  2. 主观恶性:
    • 若行贿人因未达到目的而退还,或退还后继续实施其他行贿行为,主观恶性较大,量刑时可能不从宽。
  3. 行贿金额与后果:
    • 行贿金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使退还,也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

法律建议:及时退还+主动交代是关键

若您或他人涉及行贿行为,建议:

  1. 尽快退还行贿款:在案发前主动退还,降低主观恶性。
  2. 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争取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3. 咨询专业律师:行贿罪的认定和量刑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总结:行贿后退还财物,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但退还时间、主观恶性等因素会显著影响量刑。若您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