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挂靠证书,应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并清退上交违规“挂证”所得。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主动注销与清退
-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国企员工若存在挂靠证书的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如5月31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将2012年(含)以来全部“挂证”所得清退上交至指定账户。这是自查自纠阶段的要求,员工应如实清退上交违规所得,并保留好上交凭证。
二. 企业责任与监督
- 企业有义务做好动员工作,帮助涉及员工消除顾虑、主动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督落实。若企业传达不到位导致员工未进行清退,将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三. 重点核查与严肃处理
- 在重点核查阶段,市国资委将根据掌握的情况或线索开展核对核查。对瞒报漏报、不清退或不如实清退违规所得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个人责任等。
四. 法律后果与警示
- 挂靠证书属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并查实,不仅面临清退上交违规所得,还可能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因此,国企职工应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避免参与挂靠证书的行为。
我建议:国企职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参与挂靠证书的行为。若已存在挂靠情况,应尽快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并清退上交违规所得,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