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新闻背景,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因此,在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旅客无权要求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不过,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旅客在此期间仍可要求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新闻背景概述
根据新闻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公告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同时,为保障平稳过渡,设置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期间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法律分析
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的权利义务
- 旅客义务:自2025年10月1日起,旅客需适应电子发票的使用,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网站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等渠道开具电子发票,不再享有要求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的权利。
- 铁路部门义务:铁路部门需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供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并确保电子发票的开具、交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过渡期内的权利义务
- 旅客权利: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内,旅客仍可要求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以满足报销等需求。
- 铁路部门义务:铁路部门需同时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确保旅客能够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特殊群体的保障措施
- 针对老年人、脱网人群等操作不便的群体,铁路部门支持委托他人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完成开票,切实解决特殊群体的使用难题。
实务建议
适应电子发票的使用
- 旅客应提前了解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和使用方法,以便在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能够顺利开具和使用。
- 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网站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等渠道开具电子发票,并妥善保存电子发票的查询、下载和打印权限。
过渡期内的选择
- 在过渡期内,旅客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
- 如需使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应在乘车后及时到车站售票窗口或自动售票机获取。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遇发票信息填写错误、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旅客可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申请换开,但最多支持3次。
- 对于旅游、学生、研学等团体票,需由购票人按相关流程统一开具电子发票,乘车人本人无法直接开具。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电子发票的推广意义
- 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发票的需求。
- 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基于电子发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
对相关行业的警示意义
- 铁路客运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推动了发票电子化的进程。
- 其他行业应关注发票电子化的趋势,提前做好准备和适应工作。
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 旅客应提前了解并适应电子发票的使用流程和方法,避免在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出现无法报销等情况。
- 铁路部门应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帮助旅客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电子发票的使用。
总结: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应提前了解并适应电子发票的使用流程和方法,以便在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能够顺利开具和使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