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五保户生前户口跟侄子挂靠在一起承包地也在一块,死后村集体要收他的土地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主要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的土地,如果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是有权继续承包的。这一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的稳定承包关系。
接下来,我们分析五保户的情况。五保户作为农村中的特殊群体,其生前可能享受着村集体的某些福利和照顾。然而,就土地承包而言,五保户同样享有与其他农户相同的权利。如果五保户生前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土地,并且在其去世时承包期尚未届满,那么其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侄子,如果侄子符合继承条件且愿意继承)是有权继续承包这块土地的。
现在,我们来看村集体要收回土地的情况。如果村集体仅仅因为五保户去世就要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并且没有考虑到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承包期内是有权继续承包的。除非存在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如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等),否则村集体无权单方面收回土地。
最后,针对您提到的五保户生前户口跟侄子挂靠在一起的情况,这并不影响土地承包的继承问题。户口挂靠只是一种户籍管理方式,与土地承包的继承没有直接关系。只要侄子符合继承条件且愿意继承,他就有权继续承包五保户生前的承包地。
综上所述,如果五保户生前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土地,并且在其去世时承包期尚未届满,那么村集体仅仅因为五保户去世就要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继承人(包括侄子,如果符合条件)有权继续承包这块土地。如果村集体坚持要收回土地,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