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移送后行贿人还有事吗-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9-28 刑事辩护

受贿人移送后,行贿人是否还有事,取决于行贿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行贿行为构成犯罪且未被追究的情况

  • 法律后果:如果行贿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行贿罪,且在受贿人被移送前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受贿人被移送后,行贿人仍然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 建议:如果行贿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2. 行贿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时效的情况

  • 法律后果:如果行贿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那么行贿人可能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注意:虽然可能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行贿行为本身仍然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如行政处罚等。

3. 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法律后果:如果行贿人的行为并未构成行贿罪,例如给予的财物数额较小,或者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那么行贿人不会因此受到刑事追诉。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两个要件。如果缺少其中一个要件,则不构成行贿罪。
  • 建议:即使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涉及任何违法活动。

4. 行贿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 法律后果:如果行贿人已经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例如被判处了刑罚,那么在受贿人被移送后,行贿人通常不会再因此事受到额外的刑事追诉。
  • 法律依据: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 例外:如果行贿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发现了新的行贿事实或证据,且该事实或证据未被之前的刑事追诉所涵盖,那么行贿人可能因此面临新的刑事追诉。

总结与建议:

  • 如果您作为行贿人,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涉及任何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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