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收到失联企业的发票怎么处理-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5-09-27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曾经收到失联企业的发票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我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失联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失联企业指的是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税务机关会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等多种手段,若仍无法找到企业或其相关人员,或者虽然能联系到代理记账、报税人员,但他们并不知情也无法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那么该企业就会被判定为失联企业。

接下来,我们谈谈收到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如何处理。这类发票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简称“异常凭证”)范围。具体来说,如果失联企业在存续经营期间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者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等,那么它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能被视为异常凭证。

对于收到异常凭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您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那么这些异常凭证暂时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2. 如果您已经申报抵扣,那么需要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意味着,您需要先将这部分已经抵扣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后续核实情况后再做处理。

  3. 如果您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可能会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您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如果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您可能需要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不过,您也不必过于担心。如果经过核实,这些异常凭证确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那么您仍然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者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异常凭证会由开具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的操作规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