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确权土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土地确权的主体资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土地确权的主体通常是村集体成员。
- 非村集体成员,如城市居民或其他非本村村民,通常不具备土地确权的主体资格。
二. 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三. 非村集体成员与土地的关系
- 非村集体成员可能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村土地,但这并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农村土地流转等,非村集体成员可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土地确权。
综上所述,不是村集体成员通常不能确权土地。土地确权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而进行的,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农民集体。非村集体成员虽然可能通过合法途径使用农村土地,但并不具备土地确权的主体资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