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集体经济成员一般不可以确权承包地,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承包农村土地。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意味着,原则上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
然而,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来自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此外,如果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想要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不是集体经济成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确权承包地的,但对于特定的农村土地(如荒山、荒沟、荒滩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如果您有具体的土地承包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