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未休的年假能算工资。
一. 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如果离职时仍有未休的年假,你有权要求单位按照你日工资的三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二. 年假的跨年度安排与工资支付
-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如果在这个跨年度期间你离职,且单位未安排你休完年假,你同样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三. 特殊情况下年假的工资处理
-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如果职工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等),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在这些情况下,离职时自然也无权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我建议,在离职前与单位确认未休年假的天数,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