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民警察死亡后,其遗属确实有资格领取抚恤金。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明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一条款为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提供了相同的待遇,不因其职业身份而有所不同。
二. 伤残人民警察属于参保范畴
- 伤残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常会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因此,他们及其遗属同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保护和约束。
三. 抚恤金的具体领取
- 当伤残人民警察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抚恤金。所需资金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综上所述,伤残人民警察死亡后,其遗属完全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领取抚恤金。这一权益是法律赋予的,不受其职业身份的特殊性质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