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有过错还是抵押权人有过错 不能超过清偿部分3分之1-傅炼凯律师|法行宝
2025-09-18 经济纠纷

在抵押担保中,关于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过错导致不能超过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情况,通常涉及的是抵押物价值减少或抵押权实现受阻时的责任分担问题,但直接规定“不能超过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具体情形并不常见,这可能是一个对法律条文或司法实践的误解或概括。不过,我可以从抵押人过错和抵押权人过错两个角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一般性的分析。

抵押人有过错的情况

  1.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若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若抵押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抵押物价值显著减少,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可能需对抵押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范围并非固定为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而是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2. 抵押物毁损、灭失的责任:

    • 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覆盖债务,抵押权人仍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补充责任。
    • 同样,赔偿范围并非固定比例,而是根据实际损失和债务情况确定。

抵押权人有过错的情况

  1. 抵押权实现受阻的责任:

    • 若抵押权人因自身过错(如未及时行使抵押权、未妥善保管抵押物相关文件等)导致抵押权实现受阻,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 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通常无权要求抵押人承担超过其自身过错范围的损失,更不存在“不能超过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固定限制。
  2. 不当行使抵押权的责任:

    •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权益。若抵押权人不当行使抵押权(如恶意拍卖抵押物、低价处置抵押物等),可能需对抵押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同样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而非固定比例。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分担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抵押物因第三人原因毁损、灭失),可能涉及抵押人、抵押权人和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此时,责任分担比例通常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而非固定为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总结与建议:

  •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过错责任通常根据实际损失、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而非固定为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若您面临具体的抵押担保纠纷,建议详细梳理事实证据、明确各方过错程度,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