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调解原告没同意 后来同意了怎么办-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行政纠纷

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且未进入二审程序,原告可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同意调解的声明,并联系主审法官或书记员确认调解意愿;若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但尚未作出判决,原告仍可向二审法院表达调解意愿,由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若二审已判决,则需通过再审程序申请调解,但实践中再审调解难度较大。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案件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后15日内)且未进入二审程序

  1. 法律程序:此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原告可在上诉期内随时撤回上诉并同意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上诉人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若原告此前未明确撤回上诉,但现同意调解,可视为以行为方式撤回上诉意愿。
  2. 操作建议:
    • 立即向一审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及《同意调解声明》,明确表示放弃上诉权利并同意按一审调解方案处理。
    • 联系主审法官或书记员,确认调解协议内容是否需补充或修改,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调解无效。

二、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但尚未判决

  1. 法律程序: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依职权或依申请组织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2. 操作建议:
    • 向二审法院提交《同意调解申请书》,明确调解方案(如赔偿金额、履行期限等)。
    • 主动联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协商调解条款,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 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会议,配合法官促成调解。

三、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且已判决

  1. 法律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此时若想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需通过再审程序申请调解,但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严格(如存在新证据、原审程序违法等),且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2. 操作建议:
    • 评估再审可行性:若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如证据伪造、法官受贿等),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并在再审申请中明确调解意愿。
    • 协商执行和解:在执行阶段,可与对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事项

  1. 时效性:调解意愿需在判决生效前表达,否则可能丧失调解机会。
  2. 书面确认:所有调解意愿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避免口头表达导致证据缺失。
  3. 调解协议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