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调解后,注明公司从赔偿金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是不是就不可以再要-黄钊律师|法行宝
2025-04-07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调解后,如果注明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要求其他赔偿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1. 调解协议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权利义务结清的含义:调解协议中注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意味着双方就劳动纠纷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已经通过赔偿金的方式得到了解决,不再存在其他争议。

二. 不能再要求其他赔偿的原因

  1. 协议的约束力:一旦调解协议生效,双方都应遵守协议内容,不得再就同一纠纷提出新的要求或诉讼。
  2. 法律的保障:如果一方违反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协议内容作出相应判决。

三.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1. 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如果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
  2. 新的事实或证据出现:如果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且这些新的事实或证据足以影响原调解协议的内容,那么当事人可以就新的事实或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建议:在签订调解协议前,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协议生效,就应严格遵守,不得再就同一纠纷提出新的要求或诉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