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方以及具体的协商内容。
若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是基于自身意愿选择结束劳动关系,非用人单位原因。
- 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则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需要看是谁首先提出解除以及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特别约定。如果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且劳动合同中无特别约定,那么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