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游玩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4-06 劳动纠纷

公司组织游玩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游玩活动是否具备工作属性。

一. 属于工伤的情形

如果公司组织的游玩活动被视为企业文化建设、团队建设等具有工作属性的一部分,且要求员工必须参加,那么员工在此期间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依据为: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境下,具有工作性质的游玩活动可被视为“因工外出”,员工因此受伤符合该条款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因工外出期间”包括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因此,如果游玩活动出于工作目的,员工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 例如,公司组织的团队拓展活动,在活动期间员工受伤,因活动具有工作性质,可认定为工伤。

二.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如果公司组织的游玩是纯粹的员工自愿参加的休闲娱乐活动,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员工在游玩中受伤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因为:

  • 工伤认定强调“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要素。纯休闲游玩并非因工作需要,员工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 例如,公司组织的员工自愿参加的旅游活动,员工在自由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公司组织游玩中受伤的情况,应尽快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联系并申请工伤认定。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包括游玩的性质、目的以及员工受伤的具体情况等,来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判断。同时,不同地方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