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不属于续签。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变更合同与续签合同的区别
涉及条款范围不同:续签合同需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合同则主要关注某一或某几个条款的调整,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例如,如果仅变更了合同期限,那么其他如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操作时机不同:续签合同必须发生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而变更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或合同期限内进行,即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变更。
合同次数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关系不同:续签合同可能涉及合同次数的累计,从而影响未来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特定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变更合同则不影响合同次数的计算,因为原合同仍然有效。
经济补偿金的处理不同:续签合同时,若单位提出续签而个人不同意,合同终止且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变更合同时,若双方未达成一致,原合同需继续履行至到期,若到期时单位提出不续签,则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及程序要求。
综上所述,变更合同并不属于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是合同到期后的重新签订行为,涉及全部条款的协商与一致;而变更合同则是在合同期限内对部分条款的调整与修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