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犯罪的叫什么-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5-04-05 刑事辩护

打官司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因此没有特定的称呼。打官司,或称为诉讼,是民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这是一种合法的、正当的维权途径。然而,如果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当事人采取了非法的手段,如伪造证据、威胁证人等,那么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 打官司不构成犯罪

  • 法律依据:打官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法行为。
  • 实际案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因为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不构成犯罪。

二. 打官司过程中的非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 非法手段:如伪造证据、威胁证人、恶意串通等,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破坏了法律秩序。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等,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 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呼

  • 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因为此时尚未经过法院的正式审判,不能确定其有罪。
  • 审判阶段:被称为“被告人”,因为案件已经进入了法院的审判程序,被告人需要接受法院的审判,并有可能被判定有罪或无罪。

综上所述,打官司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因此没有特定的称呼。但如果在打官司过程中采取了非法手段,则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