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程款能否构成不正当利益-袁满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合同纠纷

要工程款本身不构成不正当利益,但获取工程款的方式若违法违规,则可能涉及不正当利益。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正常追讨工程款不构成不正当利益

  1. 合同关系与劳动付出:工程款是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后应得的报酬。施工方依法履行施工义务,发包方就有支付相应工程款的义务。追讨工程款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以及施工方的劳动付出,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合法合理途径主张自己权益,这是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这是施工方的合法权益,追讨行为是在维护自身基于合同和劳动所应享有的权利,并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二、违法违规获取工程款可能构成不正当利益

  1. 非法手段:如果施工方通过行贿、受贿、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工程款,那么这种利益就属于不正当利益。例如,施工方为了顺利结算工程款而向发包方负责人送予财物,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行贿罪,所获取的工程款也属于不正当利益。

  2. 非法承揽工程:如果施工方采取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承揽工程,如挂靠、借用资质等,那么其请求支付的工程款也可能被视为不正当利益。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即是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特殊情况下的判断

  1. 合法承揽工程后的追讨:通常情况下,如果施工方通过招投标等合法方式承揽了工程,为顺利结算工程款而送予财物,不宜直接认定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此时施工方并不是为了换取国家工作人员不正当履职,而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送予财物的行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不正当履职,如利用职权为施工方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行贿罪,所获取的工程款也属于不正当利益。

  2. 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即使施工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但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司法实践通常会予以支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工程价款属于完全合法的利益。因为合同无效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施工方不具备承揽工程资格等。在这种情况下,追讨工程款的行为需要谨慎处理,避免涉及不正当利益。

法律建议

  1. 合法合规追讨:施工方在追讨工程款时,应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益。

  2. 避免非法手段:施工方应避免使用行贿、受贿、欺诈等非法手段获取工程款,以免涉及不正当利益和法律责任。

  3. 审查合同与资质:在承揽工程前,施工方应审查自身资质和合同条款,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非法承揽工程而导致追讨工程款时涉及不正当利益。

如果您在追讨工程款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困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