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合同且正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去上班,是否算旷工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一、劳动关系存续且未解除的情况
若劳动仲裁请求中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
- 一般情况下,在仲裁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劳动者仍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若无合理事由不去上班,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认定为旷工。例如,仅对工资、加班费用等问题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未受影响,无故缺勤会被视为旷工。
若劳动者因准备劳动仲裁相关材料、等待仲裁安排等合理原因无法正常上班:
- 并且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通常不应认定为旷工。但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仲裁申请书、出庭通知等,以证明其缺勤的合理性。
二、劳动关系可能解除或已解除的情况
若劳动仲裁请求包含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 例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
- 那么在提出解除后不去上班,不属于旷工。但劳动者应确保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若用人单位已经明确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采取了实际行动阻止劳动者上班:
- 例如停发工资、停缴社保、收回工作权限等,那么劳动者可以不用继续上班。但劳动者同样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或阻止了其上班。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提前沟通:
-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前,最好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尽可能争取理解与支持。这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保留证据:
- 无论是因合理原因无法上班,还是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上班,劳动者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了解规章制度:
- 劳动者应熟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请假流程和旷工的处理规定,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来说,不续签合同且正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去上班是否算旷工,关键在于劳动仲裁请求是否涉及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法定解除事由,以及劳动者是否有合理理由及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若您在此期间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