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存款被冻结 另一方能否提执行异议-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8-31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存款被冻结,另一方一般不能仅以自己有份额为由提执行异议来阻止执行。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从货币资金性质角度

货币资金属于种类物,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主要依据账户的户名来确定该动产的占有主体,进而确定所有权人。如果被冻结的存款账户在夫妻一方名下,法院通常会认定该账户属于该方所有,并将其内存款作为该方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例如,丈夫欠债,名下银行卡被冻结,妻子即使认为账户里有自己的钱,也很难仅凭此主张停止执行,因为货币资金没有特定标识来区分不同所有人的份额。

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原则角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 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这意味着另一方要提出执行异议并阻止执行,必须证明自己对被冻结的存款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但如前文所述,货币资金以账户户名确定所有权,另一方很难证明自己对账户内特定部分资金享有独立于被执行人的权益。
  2. 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大多数夫妻一方存款被冻结,另一方提执行异议的案件中,由于另一方无法充分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法院往往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就像有案例中,妻子提执行异议,认为账户里有自己和女儿的股份分红款,但法院认为妻子并未举证涉讼账户属于特定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属于特定用途或对应特定人员,最终判决不予支持其停止强制执行的诉讼请求。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例如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某些存款属于另一方个人所有,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另一方或许可以凭借相关证据提执行异议。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证据支持,包括财产约定协议、资金来源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对被冻结存款的独立所有权。

法律建议:

  • 如果您作为夫妻另一方,认为被冻结的存款中有自己的份额,想要提执行异议,建议先收集充分的证据,如财产约定协议、资金来源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 在提执行异议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对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以提高异议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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