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在两地犯罪 管辖依据-廖宏浩律师|法行宝
2025-08-31 刑事辩护

同一人在两地犯罪,其管辖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一人犯数罪的管辖原则:

    • 当同一人在不同地区实施了多个犯罪行为,构成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时,若这些犯罪行为由一个地区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合适,那么可以进行并案处理。这意味着,一个司法机关可以同时负责调查和审判该人在不同地区实施的多个犯罪行为。
    • 若这些犯罪行为分属不同司法机关管辖,通常遵循“最初受理”原则,即由最初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进行审判。但在必要时,如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另一地区,案件也可以移送至主要犯罪地的司法机关进行审判。这一原则旨在确保案件能够由与犯罪行为最为紧密相关的司法机关进行审理,从而提高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
  2. 具体案例中的管辖争议:

    • 以小朱为例,他在A地实施了盗窃罪,之后又在B地实施了诈骗罪。A地和B地分属不同司法机关管辖,对于该案件应由哪个司法机关审判产生了争议。A地司法机关认为应遵循最初受理原则由其审判,而B地司法机关则认为小朱在B地的诈骗行为是主要犯罪行为,应由其审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判断是否有必要将案件移送至主要犯罪地司法机关进行审判。这通常取决于主要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与该地区的关联程度等因素。
  3. 处罚方面的考虑:

    • 在处罚方面,对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法院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一原则旨在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对犯罪人进行过重的处罚。
    • 同时,若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意味着,犯罪人不仅需要承担主刑的刑罚,还需要承担附加刑的刑罚,如罚金、没收财产等。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也有相应上限规定。例如,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这些规定旨在限制刑罚的过度执行,保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对于同一人在两地犯罪的情况,建议犯罪人及其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管辖原则和处罚规定。
  • 犯罪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如实陈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若对管辖或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管辖和处罚的确定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