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损失数额可以调整的法律依据-陈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合同纠纷

合同约定的损失数额(通常体现为违约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调整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从法律依据、调整情形、调整程序和考量因素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一条款为合同约定的损失数额调整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可以调整的具体情形

  1. 违约金过低时可增加:

    • 当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违约金数额。例如,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了较大经济损失,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低于这一损失,守约方即可提出增加违约金的请求。
  2. 违约金过高时可减少:

    • 若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例如,在某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可能远超实际损失,此时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的程序和考量因素

  1. 调整程序:

    • 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违约金数额的不合理性及实际损失的大小。
    • 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这一程序确保了调整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考量因素:

    • 实际损失:这是调整违约金数额的首要考量因素。法院或仲裁机构会评估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以此作为调整的依据。
    • 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的履行程度、双方是否已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违约金的调整幅度。
    •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约方的过错程度也是决定违约金调整幅度的重要因素。若违约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倾向于维持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 预期利益:考虑守约方因合同履行本应获得的预期利益。若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失去了预期利益,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调整违约金时可能会予以考虑。
    • 其他相关因素:如市场变化、行业惯例、双方交易习惯等也可能对违约金的调整产生影响。这些因素虽然不如前述因素直接,但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成为调整的依据。

特别说明

  • 参考标准:通常,以“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一般参考标准。但这并非绝对,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 协商调整:除通过法律途径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调整违约金数额。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重新约定违约金数额。这种方式更加灵活高效,有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既要考虑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也要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再依法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违约金数额。作为专业律师,我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或处理合同纠纷时,务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