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时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相关案例-何虎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侵权纠纷

在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时,安全保障义务人确实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以下是一个相关案例及法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公司在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经营游乐场,原告李某某通过美团购买了该游乐场门票,并于某日到该游乐场开卡丁车。在驾驶过程中,李某某遭另一开卡丁车的人两次碰撞,致使受伤。李某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由于游乐场未对进场客户进行登记,监控显示碰撞李某某的第三人戴有头盔,无法辨认身份。游乐场在保险公司投保有公众责任险,但保险公司认为导致李某某受伤的系第三人,并非游乐场,故拒绝理赔。后李某某将游乐场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在公众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李某某十万余元,游乐场在绝对免赔率范围内赔付七千余元。

法律分析

  1.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在本案中,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未对进场客户进行登记,导致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的身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补充责任的承担:

    • 补充责任意味着在直接侵权人(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法承担全部责任时,安全保障义务人需要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在本案中,由于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的身份,游乐场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在保险公司赔偿后,仍需在绝对免赔率范围内赔付七千余元。
  3. 追偿权的行使:

    • 虽然安全保障义务人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原则上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但在本案中,由于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身份,因此游乐场实际上无法行使追偿权。
    • 如果未来能够确定第三人的身份,游乐场仍有权向其追偿已支付的赔偿款项。

法律建议

  1. 加强安全管理:

    •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加强对场所内客户的安全管理,如进行登记、安装监控等,以便在发生侵权事件时能够及时确定侵权人的身份。
  2. 购买相关保险:

    • 经营者和管理者可以按需购买公众场所责任险、意外险等,以降低自身在发生人员或财产损害时的损失,同时也能使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
  3. 及时行使权利:

    • 受害者在遇到第三人侵权时,应及时确认对方身份,并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报警、收集证据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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