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为买卖实为赠予还能要回吗-刘伟利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婚姻家庭

父母名为买卖实为赠予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主张权利。

一. 名为买卖实为赠予的房产过户

父母与子女之间虽然形式上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实际上并无真实的买卖意图,而是出于赠予的目的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已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实质性转移给了子女。

二. 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

  1. 所有权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一旦房产过户登记完成,子女就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父母原则上无权再收回。
  2. 赠予行为的性质:赠予是一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一旦完成,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否则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三. 特定情形下可以主张权利

  1. 未实际支付款项:如果子女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项,父母可以基于债权请求权,主张子女支付相应的房款。但这并不等同于收回房产,而是要求子女履行支付义务。
  2. 撤销赠与的特定情形:在以下情况下,父母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
    •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我建议:父母在将房产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予的方式过户给子女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的法律后果,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风险。如果确实存在需要收回房产的情况,应尽快咨询律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同时,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意愿和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