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做生意盈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 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及盈利是对一方的赠与,且有相应证据支持,那么此出资及盈利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 例如,父母在出资时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或在相关协议中注明盈利只归一方所有。
-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多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有明确约定或赠与协议指明归一方所有,则属于个人财产。
二. 若父母未作明确表示,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在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的出资行为往往是基于对家庭的支持,且该出资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其盈利也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我的观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关键在于审查父母出资时的意图和证据。如果有明确的赠与协议或约定,应尊重其意思表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