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婆一起做生意所得的财产不一定完全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明确财产性质:
- 首先要弄清楚与公婆共同经营所得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如果能明确夫妻在经营中的投入份额以及收益的归属,那么夫妻投入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收益,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 比如,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了经营所需的设备或投入了资金,这些设备或资金产生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财产分割原则:
- 在分割时,应先从家庭财产中析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
- 法院会根据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包括资金、劳动、管理、技术等)、婚姻存续期间等因素,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难以区分的情况:
- 如果很难区分财产的归属,比如公婆与夫妻之间的投入和收益混杂在一起,无法清晰区分,那么就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的劳动付出、资金投入、经营决策等,来确定各方应该得到的份额,再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同时,也允许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 在处理与公婆共同经营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和公婆一起做生意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在经营中的投入份额、收益的归属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应先从家庭财产中析出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双方的贡献、婚姻存续期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